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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作宣教士的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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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作宣教士的條件嗎?
艾莉莎(Elizabeth Elliot)

要成為一名宣教士,是否需要有特定的要求呢?如果有人感受到有從神而來的呼召,這就足夠嗎?是否需要更多的確据?那些心踏上宣教工場,卻因沒作好準備而只能維持數月的人又如何呢?他們沒有計算代價,因此他們不符合作宣教士的資格。

宣教士的呼召通常由好奇心開始。好奇心引起興趣以至蒐集資料,從而你會有更多了解,再導致認識宣教的意義。在整個過程中,神會賜給你確据,印證這是你值得委身的可能。當我與別人分享我蒙召的確据時,我會查考聖經及祈求聖靈的引領。當然,如果神要你成為一名越洋的宣教士,這將會成為你的一個信念,此信念會引致你的委身,繼而是義無反顧。

回想一九四○年代當我還是學生時,我於一九四八年從伊利諾州的惠頓神學院畢業。那時,在自願前往世界各地宣教的人中,每五十人約有卅八人會在未開始時便已放棄,換言之,只有十二人會成為準宣教士。這是當時的統計數字,我不知道現今的情況如何,但我相信可能會更惡劣。而在這十二名準宣教士中,又會再有四人退出,在最後關頭時又會另有四人放棄。能成功地進入宣教工場服事的只有三人,但三人中又會有一人在第一任期未完結之前便已退出工場回國;又有一人離開工場一段時間後便會轉做其他工作;只有一名可以成功地安頓下來繼續拓展宣教事工。換句話說,每五十名回應神的呼召作宣教士的人中,只有一名能成功地投入宣教事工。

你或許現在會問自己,我有資格做宣教士嗎?我的答案是:耶穌將自己完全交在父神的手中,一個全心全意的宣教士亦會如此。要符合作宣教士的資格,便要接受馬太福音十六章廿四至廿五節所說作門徒的條件。「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你想成為一位宣教士嗎?你必須做三件事。首先,就是要放棄對自己的主權;其次是背上十字架,即是每天不斷要忍受令你厭煩的鎖碎事;然後第三個條件就是要跟從,你必須跟隨主的旨意前往任何一個衪要你去的地方。

作門徒的首要條件最艱難,是甚麼條件?就是要放棄個人的自主權。要有捨己精神,不再思念自己的喜好,步出安樂之窩,不堅持己見地服事主。讓神作自己生命的舵手,任由祂發號司令,我們的責任就是對神順服,不作任何質疑。

第二個條件就是要背上十架。在耶穌那個時代十架乃是酷刑的工具。它代表著受苦,其意義怎能被抹殺?但作為一名初出芧蘆的宣教士,你可有預計受苦嗎?而那些苦難足以讓你在家書中述說英雄式而戲劇化的殉道故事?這類事情發生在你身上的可能性極低,反之神很可能會以枯燥無味的細微責任臨到你身上,以極之細小的事和不獲別人讚賞的瑣事來試驗你的委身。

第三個條件就是跟隨神的旨意,這表示要堅毅不屈的忍耐。你要步步為營地去到被差派的地方,不計較別人的感謝,欣然地完成主所託負的任務。當我想到宣教士的退縮率時,心裡真是悲哀。他們出發時神采飛揚,滿腦子宣教生涯的多姿多采,但在六個月、一年或兩年後他們就放棄了。

當年,艾歷澳(Jim Elliot)和我有兩名同工。我們四人剛巧同時抵達厄瓜多爾,亦全部同屬一個差會。當我們發現一批批的宣教士離開工場時感到非常驚愕。在我們到住的首年內有廿名宣教士從厄瓜多爾這個細小國家離開工場。故此,如你欲成為一名宣教士,就必須非常認真的計算代價。

你是否符合過宣教士的生活呢?它並不是輕鬆愉快的享受,卻是精彩絕倫!我對神給我作宣教士的十一年感恩不盡,我欲鼓勵年青人應當面對現實、明白這並非只是光彩開心的玩意,但它會有一些美好的獎賞。主會指引你的路,作宣教士是一個奇妙的呼召。希望你多方作大量的禱告,並問自己這問題:「我有作宣教士的條件嗎?」

(吳巫麗雲譯)

出處:http://www.ccminternational.org/critieria%20for%20missionar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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