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大銘 |
在一九一○年有名的普世宣教會議在英國愛丁堡(Edinburgh, United Kingdom)舉行,回顧自從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以來基督教一百年宣教的成就,並以這代完成全球福音化作為口號。一百年後(二○一○年)在日本東京舉辦了相似的會議,回顧過去,計劃將來,但是宣教的內容已經有很大的改變。在這數十年內,出現了福音未及之民(unreached people group)的概念,成為大使命宣教的主要對象,而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取代福音化,成為大使命宣教的主要目標。
福音未及之民的定義
福音未及之民有不同的定義。首先是對「民」的定義,最普遍有三個。
一.宗教族群
按著宗教分為不同的族群,例如穆斯林、印度教教徒、佛教教徒、民族宗教信眾、無宗教信仰者及其他。因為宗教對文化的深刻影響,可以用宗教把每個族群加以分類,但並不表示這個類群中的人都是某個宗教的信徒。 1
二.民族語言群體
指一個按共同血緣、歷史、風俗和語言來確定其獨特身分的民族群體。這個分類容易識別,民族語言族群相對比較穩定,而且容易找出可以為之禱告和開啟計劃的群體。一個國家可能會有幾千個民族語言族群,而一個民族語言族群可能分散在許多不同國家。 2
三.極同群體(unimax peoples)
極同群體指福音在其中沒有遇到理解和接納方面的障礙,且能夠以教會倍增浪潮(church planting movement)的形式傳播的最大群體。在釐訂前首先要識別攔阻福音流動的障礙。主要障礙有兩類,就是有關理解和接納。語言是阻礙理解的一個主因,如果語言成為攔阻福音流動的主因,便以語言來定「民」的意思。如果攔阻福音流動的主要障礙是因宗教、傳統、種姓等社會文化因素而不接納福音,便以族群(ethnic group)來定「民」的意思。這個分類的優點是從佈道宣教的角度來定,與佈道宣教有直接關係。問題是理解和接納都是模糊的觀念,在量化和定不同群體時便很困難。
按民族語言來分類,普世有約七千個群體。按宗教和民族語言來分類,普世有約 一萬六千個群體。按宗教、民族語言和族群來分類,普世有約二萬七千個群體。
現在記載未及之民的資料庫主要有約書亞事工(Joshua Project, www.joshuaproject.net),美南浸信會國際差傳部(www.peoplegroups.org)和世界基督教數據庫(World Christian Database, www.worldchristiandatabase.org/wcd)。美南浸信會國際差傳部主要以民族語言來分類,但也考慮族群的身分認同。世界基督教數據庫以民族語言和族群來分類。約書亞事工則兼用以上三個定義來定。在二○一○年東京宣教會議中,沒有定下那一個分類是標準,鼓勵人活用這些不同的分類。 3
其次是「福音未及」的意義,這個名詞也是模糊的。一九八二年的洛桑委員會會議定的意義是當一個群體沒有本土化教會,或是教會沒有足夠人數和資源來使這群體福音化,這群體便是福音未及,但是這個定義要量化時便很困難,所以通常用百份之二作為標準,當信徒少過人口百份之二便是福音未及,而尚未有植堂策略在其中展開的群體則稱為未被領養之民(unengaged)。
現況
因為福音未及之民有不同定義,所以計算有多少未及之民時便產生不同數字。美南浸信會國際差傳部說是 3061個,約書亞事工則說 6897個。可以說福音未及之民的數目是介乎三千至七千之間。
按福音的進展、人口、地域和佈道資源來看最大需要的未及之民,這些未及之民分布如下:
主要宗教 | 未及之民 | 總共人口 |
---|---|---|
伊斯蘭教 | 142 | 193,756,50 |
傳統族裔宗教 | 44 | 31,203,288 |
印度教 | 20 | 22,456,970 |
佛教 | 16 | 5,168,000 |
無宗教 | 3 | 95,220,000 |
道教 | 2 | 1,929,200 |
地域 | 未及之民 | 總共人口 |
---|---|---|
非洲 | 14 | 6,557,000 |
阿拉伯世界 | 69 | 75,935,600 |
中亞 | 52 | 76,422,300 |
東北亞 | 38 | 126,494,600 |
南亞 | 28 | 40,873,253 |
東南亞 | 31 | 27,412,800 |
有關福音未及之民的議論
因為福音未及之民是一個不太清晰的名詞,所以引起一些議論。
一. 有關「民」的議論
上面講述「民」的不同定義。這不單是名詞上的爭辯,而是實際的問題。未及之民的概念是從傳統人類學出來的,按這概念一個族群有清晰的文化界線,和其他族群分別出來。現在人類學者不再接受這觀念,文化的界線是模糊不清的,4一個族群很難從其他族群分別出來。再加上全球化的影響,族群的分別更加難了。宣教學者保羅.希伯特(Paul Hiebert)提出未及之民只適合農村小群體,在城市化社會是不適合了。5例如在中國雲南的少數民族裡,在同一地區可能有A,B,C三族,而A是主要民族。A、B和C會緊密聯繫,文化上彼此影響,很多人說同一語言(可能是華語或A的語言),所以他們民族的界線是模糊不清的。倘若不以文化,而以族群的身分認同來定,也會遇到問題,就是人在不同處境會有不同的族群身分認同。例如加拿大(Canada)的華人在加拿大國內會以華人的身分自稱,但是到了美國(U.S.A.)卻以加拿大人自稱,所以身分是按處境而定的。
二. 有關事工的議論
從佈道宣教的角度來看,有沒有教會倍增浪潮是決定群體是否未及之民的因素。但是教會是甚麼?基督徒是怎樣的人?這些問題還沒有清楚說明。特別現在在穆斯林和印度教教徒內出現了內傳浪潮(insider movement),信徒不自稱基督徒,教會也不明顯分別出來,怎樣釐訂有沒有教會倍增浪潮呢? 6
另一方面,一個群體已被認領,並不表示事工已完成。現在普世宣教一個最大需要是門徒訓練,而這事工是沒法設定甚麼是完成階段。所以用未及之民來定宣教策略,結果是不能作完的工。
三. 有關行政管理學的議論
用未及之民來定宣教策略,其實是源自西方的行政管理學。策略需要清晰的目標、實行計劃、死線、檢討等,因此必須清楚釐訂和量化未及之民;但我們已經看到未及之民的觀念並不清晰,如何量化也帶來不同的數位。現在主要世界(majority world又稱南方國家)差遣的宣教士已超過西方,他們很多都沒有受到行政管理學的影響,他們認為西方的宣教過分受行政管理學的影響了,7他們是因聖靈的指引而出去 。
總結
雖然有以上的異議,用未及之民來定宣教策略仍是有效用的方法,只是用的時候需要有開明態度,知道這些概念並非絕對準確;教會也不要誤以為認領了所有未及之民便完成宣教了。在未及之民中事奉的宣教士更需要小心,不要標籤化當地人,以為在文化上所有同一群體的人都一樣。無論在策劃或實踐時,最重要是尋求聖靈的帶領,這樣未及之民可以成為有用的觀念。
思考問題
- 怎樣為未及之民下定義?為甚麼量化顯得重要?
- 未及之民的概念帶來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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